1.唐山每天限号时间表

2.唐山货车限行路段+时间唐山货车限行吗限号吗

唐山限号_河北唐山限号

限号。

按照《唐山市人民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规定2021年10月4日起唐山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同步轮换,周一限行5和0、周二限行1和6、周三限行2和7、周四限行3和8、周五限行4和9,周六日及法定节日不限行。

处罚

1、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2项,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2、同一天内,同一辆被限行机动车,如多次违反限行规定出行,交警部门将根据查获的情况,以4小时为间隔,进行连续处罚。

唐山每天限号时间表

不限号。

根据查询本地宝得知,按照唐山市有关通告规定:自2022年4月28日中午12时起,全市暂时解除机动车限行措施,也就是说唐山目前不限行。自2023年10月23日起,河北所有地市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由此可知,唐山不限号。

唐山市,简称“唐”,河北省辖地级市,位于河北东部、华北平原东北部,南临渤海,北依燕山,毗邻京津,地处华北与东北通道的咽喉要地,介于东经117°31′-119°19′,北纬38°55′-40°28′之间,总面积为13472平方千米。截至2022年10月,唐山市下辖7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4个县。截至2022年末,唐山市常住人口770.60万人。

唐山货车限行路段+时间唐山货车限行吗限号吗

唐山市关于限号的规定:

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

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1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2017年1月9日至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对本地车牌的五轴及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即把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当日期尾数与某组车牌某一尾号相同时,该组车牌车辆限行。如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车牌尾号为1和6的车辆禁行,以此类推。31日不限行。对由牵引车和半挂车组成的五轴及以上货车,车牌以牵引车车牌为准。

唐山是一座北部重要的工业城市,和京津翼互邻而居,这里冬季使用暖气,还有诸多工业基地的废气的排放,虽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唐山市民购买的私家车非常多,综合因素,造就了这里的大气污染比较严重,所以取了一系列的整顿措施,其中城市单双号限号以及对货车的限行可以大大缓解唐山的空气污染进度。

唐山限行最新规定(时间+区域范围

唐山对载货汽车限行区域范围+时间

关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唐政通字〔〕4号

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唐山市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决定在唐山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号路段

一、以下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大庆道(不含—开越路(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开越路至唐柏路段,含唐柏路至唐安路段—唐安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合围区域。

二、唐丰路(丰润区物流大道—庆北道每天6时至21时禁止大型载货汽车、大型拖拉机通行。

三、唐安路(瓦房庄立交桥南头—南湖大道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行。

四、以下区域范围内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

①兴源道(含—友谊路(含—西山道(含—光明路(含—兴源道(含合围区域;

②新华道(含—卫国路(含—国防道(含—学院路(含—新华道(含合围区域;

③朝阳道(含—龙泽路(含—建华道(含—翔云道(含—华岩路(含—朝阳道(含合围区域;

④煤医道(含—文化路(含—西山道(含—华岩路(含—煤医道(含合围区域;

⑤新华道(含—车站路(含—人民道(含—增盛路(含—新华道(含合围区域;

⑥西窑道(含—缸窑路(含—建华道(含—河东路(含—西窑道(含合围区域。

五、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北新道(站前路—河西路、西山道(站前路—文化路、凤凰道(文化路—展览馆路、新华道(站前路—滨河路、建设路(龙华道—南湖大道、文化路(建华道—国防道。

六、以下道路除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外,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长宁道(站前路—建设路、南湖大道(学院路—建设路、火炬路(龙华道—龙富南道。

七、国安街(学院路—卫国路全天禁止各类载货汽车通行。

八、以下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全天禁止拖拉机通行:大庆道(含—开越路(含—南湖大道(含—唐安路(含—大庆道(含合围区域。

九、本公告所称大型载货汽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本公告所称小型载货汽车,包括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轻型专项作业车、微型专项作业车。

十、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载货汽车在执行任务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一、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拖车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十二、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载货汽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车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办理并取得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十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唐山市人民发布的《关于在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6〕6号、《关于调整市中心区小型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8号、《关于调整缸窑路、国安街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19号和唐山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唐丰路和环城南路货车禁行范围的通告》(2014年第1号同时废止。

年2月22日